大东家红木有做缅花新古典家具吗?
应该会有这类材质的吧,建议去咨询一下他们官方客服这样数据会更准确的,希望对你有帮助
"日升昌"票号有何缺点?对我国金融有何影响?我国金融体制应怎样改革?
"日升昌"票号的创立和生存都是以封建社会的经济状况为基础的,也就是说他是在为封建社会制度而存在的,封建社会一瓦解,票号也就自然而然的衰落.票号的创立是中国小农经济、自然经济的产物,他只能代表一种金融业的雏形,有很大的局限性.
首先,"日升昌"票号开创了中国银行业的先河.其次,解决了中国近现代金融状况.第三,促进了社会的发展.
我国金融体制的改革,这个我就不知道了
做生意真的是长久立足之道吗?
咸丰初年,山西祁县乔家堡乔家大东家乔致广生意失败,病重去世.乔致广当家时,为了在包头与达盛昌邱家争做高粱"霸盘"(垄断),乔家已经耗尽了钱财.乔致广去世后,股东、商家纷纷上门讨要股银和货款.乔家二少爷乔致庸被迫接管家事成为乔家新任大东家.随后,在经验老道的知己孙茂才和蕙质兰心的妻子陆玉菡的帮助下,乔致庸先稳定了危机局面,通过一系列策略解决了危机,战胜了竞争对手达盛昌商行.当达盛昌东家邱天峻自以为大势已去时,乔致庸却暂时将家仇放置一边,主动上门言和,解决了达盛昌现银周转之困.乔致庸说:"商人之间尔虞我诈不该是天经地义的事,乔致庸可以不报家仇,但不能不在包头商界重建诚信第一的秩序,不然,我才是真正对不起死去的大哥,对不起那些因为我走进商界而被辜负的人!"乔致庸和邱天峻商定,自此两家永世不做霸盘.由于乔致庸的宽容大度,乔家与达盛昌化干戈为玉帛,邱天峻不得不心服口服.
乔家主张同行互助互帮,宽以待人;主张言而有信,不做假,不坑客,不欺"相与",不亏伙计.这在乔致庸摆脱包头困境,远赴江南贩茶等事件中得以充分体现.而且乔致庸更心怀民众,他提出要"汇通天下",既有个人获利的目的,更有让遍及各地商家和朝廷方便汇兑的"大追求".当乔致庸见到外乡讨饭的穷人时,不惜倾其全部积蓄搭建粥棚,让数万饥饿的百姓渡过难关.过年过节时,乔家不忘给左邻右舍送年货,济贫弱.正是装着"为天下民众做事"的大事业,汇通天下,货通天下,最终得以实现.商人的爱国富民,是升华了的高尚精神.国无安宁,怎可兴商;商道不兴,何以富民!昔日商家尚且明此大理,实为今日之鉴.
中国有句古话说,商道即人道.在乔致庸看来,做生意首先要做的是人的生意.虽然身为旧时代的商人,他的身上却有着许多现代经营意识,他把经商之道排列为讲义、守信、取利.
这样的意识对于现在许多以追逐利益为至高准则的中小企业来说是一个警示.如果在企业的发展成长
过程中过分追求利益而忽视其他方面的塑造,只会得不偿失.而那些将义、信、利完美结合的企业,无不在最后获得了更加丰厚的回报.
美菱公司在发展过程中曾经制定了一个"经营八不准",倡行社会主义职业道德,自我禁绝一切无德经营和不正当竞争.现在看来,在美菱的功劳簿上,应当给这"经营八不准"重重地记上一笔.因为实践证明,它不仅为美菱公司树立了良好的形象,赢得了信誉和口碑,而且堵恶疏良,引导员工把工夫用在加强管理、创新技术、提高质量、改善服务上,使企业和产品受益无穷.
美菱公司的经验昭示了一个道理,即"先做人后做生意".
做生意先做人和做事先做人的道理一样.做人首先要注重的就是道德与品格.在经商过程中商德是决定一个生意人能否成功的关键要素.一个没有人格魅力的商人和企业家,是不可能受到别人的尊敬的,当然获得生意上的成功也就难上加难了.做人和做生意之间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
首先,做人与做生意是绝对统一的关系,不分先后.我们说"先做人后做生意",并不是要求先把人做好后再来做生意,而是
强调在做生意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讲人格、讲道德、讲精神.买卖公平、文明竞争、守法经营、勤劳致富等,都是先做人后做生意的基本要求.在中国商业发展史上,已经积累起不少良好的商业道德,晋商的"义",徽商的"勤"就是其中的代表,当为我们后来生意人引为典范.
其次,把做人和做生意对立起来,注定要失败.不管是先做生意后做人,还是只做生意不做人,都是不可取的.商人如果为了赚钱可以不择手段,那么可以肯定的说,这种生意是做不长久的.无数的事例告诉我们,经营企业好比做人,只有自身具备良好的素质,才有可能赢得外部的斗争.反之,就不可能得到他人真正的尊重,更谈不上获得多大的成功.
息县大东家东湖秀景什么时候可以办房产证
1、只有五证齐全且小区通过综合竣工验收合格后的房子才可以办理房产证的,而新房通常三个月拿到房产证,二手房过户以后,一个月左右拿到房产证.
2、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3、由于开发商的原因造成购房者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取得房产证;或者期房预购人在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内未取得房产证或者已竣工商品房的买受人自订立合同之日起90日内未能取得房产证的,开发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也许有一天大东家的易货理念会很成功
是的.李宁说过一切皆有可能.